信綱

宗旨:
本教會奉行主耶穌基督所託付的大使命,以服事真神、傳揚福音、領人歸主、牧養信徒、聯絡會友、持守聖經真理,並藉辦理教育、社會服務及慈惠工作以推廣福音,實踐新約教會之精義為宗旨。

信條

1. 上帝呼召耶穌基督的教會作祂的子民、基督的身體。教會的目的是讚美敬拜祂;教導祂的話語,以造就祂的子民;並透過口傳身傳,見證耶穌基督福音的大能,叫上帝得榮耀。

2. 教會的宣教事工,不論是在同文化或跨越文化的處境,是為了男女老幼信靠基督,離罪歸正;為了基督的教會在每一個文化中成熟,興起能教導、能勸導、能治理的工人;與為了社會、思想、與文化,藉上帝的話被改變。

3. 本教會的教牧同工、長老及執事宣告本教會有責任宣講、教導主一次交託給聖徒們的真理。本教會承認基督教教義有更完整、更優美的講述,如《使徒信經》、《尼西亞信經》、《西敏斯特信仰告白與要理問答》(1647)、《洛桑信約》(1974)、《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》(1978)與《劍橋宣言》(1996)等;本教會也同時接受這些信仰宣言,作為本教會信仰的總結。

4. 每一位會員在被接納加入本教會時,須願意聲明其信仰乃依本教會以下的信仰宣言:我們相信:

(一) 《聖經》:《新舊約聖經》是聖靈所默示的,是上帝的話。《聖經》的原本是完全無謬無誤的,不論在信仰、生活、歷史或科學方面。《聖經》對信徒與教會,是唯一最高的權威。唯有上帝的話語能束縛人的良心。基督徒領受《聖經》為上帝自己的話,因為聖靈是《聖經》的作者,祂在《聖經》裏與《聖經》同作見證。

(二) 上帝:我們相信只有一位真神,永活的上帝,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三位格,本質無限、永恆、不變。上帝有至高的智慧、權能、聖潔、公義、良善與真理。三位一體是同尊、同榮、同配人類與天使敬拜。

(三) 創造:上帝以祂的大能,藉祂的話,從無有創造了宇宙,按祂的形象造人,造男造女。上帝吩咐人為了祂的榮耀治理宇宙。

(四) 罪:人類都在亞當裏犯了罪、墮落、進入死中,配受上帝永恆的審判與咒詛。人從罪中得蒙救贖,與上帝和好,唯獨靠上帝在基督裏的恩典。

(五) 耶穌基督: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,是上帝永恆的獨生子。祂道成肉身,完全是上帝,完全是人,由童貞女所生,在地上活了無罪的一生。祂在十字架上捨命,作代罪的挽回祭,為上帝子民的罪平息上帝的忿怒。耶穌基督身體從死復活,升到天上,有一天必親自以神人二性回來,眾目可睹,祂必審判活人死人。

(六) 救恩:耶穌基督是人類認識上帝和得救的唯一道路。人得救完全依靠上帝的恩典,亦完全藉信心領受。

(七) 新生命:真正的悔改與信心會結出順服與好行為的果子。信心與其果子在上帝面前毫無功勞,是聖靈開恩在人裏面工作的果效。上帝勸勉並吩咐重生的人過聖潔的生活,順服上帝的話,榮耀上帝的名。上帝的律法是順服和聖潔的準則。

(八) 聖靈:聖靈內住在每一位信靠基督的信徒裏。所有信徒藉悔改、以信心順服上帝主權與恩典的統治,能被聖靈充滿。聖靈是賜一切恩賜的主,信徒領受聖靈的諸般恩賜,是為上帝的國度與教會的事工。

(九) 教會與家庭:教會是上帝的子民、基督的身體;上帝設立教會,為要敬拜祂,宣講祂的話,教導祂的子民,向失喪的人傳福音,好叫祂的名得榮耀。所有承認相信基督的人與他們的兒女,都有權利屬於地上有形的教會,從教會領受教導與管教。教會與基督徒的父母親有責任與他們的兒女禱告、為他們禱告,並以上帝的話養育他們,教導他們敬畏上帝、認識上帝,認罪悔改,信靠主耶穌基督。《聖經》特別吩咐上帝的兒女須關心寡婦、孤兒和寄居者。我們相信歷史上所有基督的信徒都同歸一體。

(十) 文化:文化是上帝按照祂形象造的人的創作,是人對上帝在自然界啟示的回應,而不是上帝啟示本身。人應當履行上帝賜的使命,管理統治大地。因此,所有文化都有人所領受上帝形象的印記。可是人類既在亞當裏墮落,所有文化都被罪污染,都當在上帝的話語光中受審判。

(十一) 福音與文化:當人領受上帝的話,在基督的教會裏長進時,聖靈以祂的話光照信徒,帶領他們面對、承擔他們的文化。在這個過程中,有些文化的因素應被肯定和保留;有些因素則應被修改和調整,以致適合在教會事工裏使用;有些因素則應被摒棄,因為它們違背上帝話語的原則。我們拒絕接受任何將純正福音與世俗哲學、宗教或文化混合而成的信念與生活方式。

(十二) 歷史:歷史是上帝救贖祂的子民、啟示祂的真理的記錄。歷史也記錄了人如何順從與不順從上帝。宇宙歷史的意義是,上帝要將天上地下一切都在耶穌基督裏同歸於一。有一天耶穌基督要第二次降臨地上,終結歷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