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章: 論上帝的律法 / Chapter 19: The Law of God

第19章: 論上帝的律法 / Chapter 19: The Law of God

問:甚麼是「行為之約」?
答:上帝賜一個律法給亞當,這是「行為之約」,上帝藉這約使亞當和他的後裔有義務地個別、完全、切實、並永遠順服祂。

問:上帝應許亞當,遵守「行為之約」會有甚麼後果?
答:人若遵守這約,上帝就應許他得生命。

問:上帝警告亞當,違反「行為之約」會有甚麼後果?
答:人若違反這約,上帝就警告他要死亡。

問:亞當有沒有力量遵守「行為之約」?
答:上帝也賜給亞當力量,使他有權力、有能力遵守這律法。

問:在亞當墮落之後,這「行為之約」就撤消了嗎?
答:這律法在亞當墮落之後,仍為完全之義的準則,既是這樣,上帝就在西乃山以十誡頒佈這律法,且刻於兩塊石版上。

問:十誡表明上帝要求人盡上哪兩方面的本份?
答:前四誡是我們對上帝當盡的本份,其餘六誡是我們對人的本份。

問:以十誡為代表的律法,通常稱為甚麼律?
答:這律法通常稱為「道德律」。

問:甚麼是「禮儀律」?
答:除了「道德律」之外,上帝也樂意把「禮儀律」賜給尚未成年的教會,就是以色列民。「禮儀律」包含一些具象徵意義的禮儀,其中有些是關於敬拜,預表基督和祂的恩典、作為、苦難和益處;另有些是說明各種道德義務的教導。今天到了新約時代,這些「禮儀律」都廢止了。

問:甚麼是「司法律」?
答:上帝對作為一個政治體的以色列民,也賜下各種「司法律」。以色列國既亡,這些「司法律」也就隨之廢去,其約束力僅止於一般的公平要求。

問:「道德律」至今沒有廢止,這律法是否只適用於信徒?
答:「道德律」確實永遠約束世上一切的人,包括稱義的人和其他人。

問:為甚麼人人都有義務遵守「道德律」?
答:人人都有義務遵守「道德律」,這不單基於律法本身的內容,更基於上帝的權威,上帝乃是頒佈律法的造物主。

問:基督的福音有沒有廢掉遵守「道德律」的義務?
答:基督的福音並非廢掉這義務,反更堅固之。

問:真信徒與律法有甚麼關係?
答:真信徒雖不在律法之下,稱義或定罪都不憑「行為之約」;但這律法對於他們或別人都大有用處。

問:律法的第一功用是甚麼?
答:首先,律法作為一種生活的規範,可以使他們知道上帝的旨意和他們的義務,並且指示他們、約束他們照著去行。

問:律法的第二功用是甚麼?
答:他們又在律法的光照下,發現自己的本性、內心和生活都被罪玷污,就會按此察驗自己,更加知罪,因罪降卑,恨惡己罪,同時更清楚知道自己何等需要基督,而基督的順服又是何等完全。

問:律法的第三功用是甚麼?
答:此外,因為律法禁止罪惡,它可以防止重生的人敗壞。雖然重生的人已從律法的咒詛中得釋放,但律法的警告卻讓他們知道,他們的罪應得怎樣的刑罰,在今生要受何等的苦。照樣,律法的應許也讓他們知道上帝怎樣喜悅人順服,他們遵行律法會得何等祝福。不過這些祝福臨到他們,並非基於「行為之約」。所以當一個人基於律法勉勵人行善、阻擋人作惡的要求,而行善棄惡,決不代表他就在律法之下,而不在恩典之下。

問:律法與福音如何融合?
答:上述律法的各種功用都不違背福音的恩典,而是與它巧妙融合。基督的靈使人的意志降服而得力,甘心樂意去遵行上帝在律法中所啟示的旨意和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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