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章: 論教會的懲戒 / Church Discipline

20130章: 論教會的懲戒 / Church Discipline

問:誰是教會的君王和元首?
答:主耶穌是教會的君王和元首。

問:主耶穌如何管治教會?
答:祂在教會裏已任命了一個有別於政府的管治組織,由教會職員執行管治的職責。

問:天國的鑰匙既交給這些教會職員,他們就有權柄作甚麼?
答:天國的鑰匙既交給這些教會職員,他們就有「留下罪」或「赦免罪」的權柄。

問:教會職員如何執行「留下罪」或「赦免罪」的權柄?
答:他們可以本著上帝的道和懲戒,向不悔改的人關閉天國;也可以藉著宣講福音和按情況需要而撤除懲戒,向悔改的罪人開放天國。

問:教會為何必須實行懲戒?
答:教會必須實行懲戒,這是為了矯正並挽回犯罪者;制止其他人犯同樣的罪;除去那足以感染全團的酵;維護基督的尊榮和福音的神聖宣認;避免上帝的震怒公義地臨到教會。

問:教會若不實行懲戒,會有甚麼嚴重的後果?
答:教會若容忍惡名昭彰和頑梗的犯罪者褻瀆上帝的聖約和這約的印證,必承受上帝公義的震怒。

問:教會實行懲戒的罰則如何?
答:為了更圓滿地達成上述的目的,教會職員應當按犯罪的性質和嚴重程度,予以勸戒、暫時停領聖餐、或開除會籍的懲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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